筑牢選人用人“防火墻”
——酒泉市“三抓并舉”推動選人用人巡視整改走深走實
今年以來,酒泉市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論述,把巡視巡察檢查問題整改作為強化選人用人監督、解決突出問題、補齊薄弱環節的有力抓手,樹立長期整改意識,狠抓經常日常,不斷提高選人用人工作質量和水平。
抓好整改常態化組織實施。酒泉市牢牢把政治責任扛在肩上,堅持標準不降、力度不減,推動整改工作走深走實。省委組織部選人用人專項檢查問題反饋以來,酒泉市委高度重視,主要領導第一時間作出指示,酒泉市委常委會會議專題研究部署整改工作。組織部門針對巡視專項檢查反饋問題及時研究制定具體整改措施,明確整改責任單位、工作要求和整改時限。同時,將問題整改納入全市組織工作要點,結合分析研判會、組織部長會定期研究督促落實。建立“立行立改、舉一反三、建章立制”3項臺賬,安排專人負責,每季度梳理更新進展情況,切實做到限期整改、責任到人、對賬銷號,確保反饋問題全面整改到位。
抓好整改落實持續跟進。酒泉市堅持“當下改”與“長久立”相結合,按照反饋意見和整改要求跟進整改,做到件件有著落、條條改到位。對照反饋的具體問題,定期對賬梳理,形成具體事具體人整改落實清單,逐條研判甄別、對賬落實,堅決防止老問題反彈回潮、新問題隱形變異。緊扣“執行干部選任規定不嚴格、程序不規范”“干部日常教育管理不夠嚴格”等制度機制方面的問題,有針對性開展專項整治,做到整治一個問題、規范一項工作。進一步健全完善干部監督聯席會議制度,研究制定《酒泉市干部監督信息歸集研判辦法(試行)》,建立各職能部門協同貫通機制,及早發現干部苗頭性、傾向性問題,變事后監督為事前預警。
抓好整改質效鞏固深化。酒泉市結合干部調研、考核督查對巡視巡察反饋問題整改情況適時開展“回頭看”,巡視巡察反饋問題集中整改期結束后,重點圍繞整改責任落實、整改工作成效、群眾滿意度3個方面開展質效評估。對已完成整改和需長期整改的,采取調閱資料、個別訪談等方式復核查驗,并組織專門力量實地抽查、現場核實整改情況,確保整改工作質量。將整改質效評估結果作為評價領導班子建設和干部考核評價、選拔任用、監督管理的重要參考。同時,將選人用人檢查問題整改與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、省委巡視反饋問題整改等結合起來,一體發力推進,在聯動整改中補短板、強弱項、促規范、見成效。